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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教育厅部署加强校园安全工作 值班教师必须比学生早
      辽宁日报讯记者方亮报道为了确保中小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我省教育部门正在积极行动。5月4日,记者从省教育厅了解到,省教育厅已在整个教育系统内下发了《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安全工作的通知》,对排查安全隐患、保障校园安全等作了明确规定。

  根据《通知》要求,全省中小学校要组织学生观看安全教育片、开展安全知识讲座和生动形象的安全教育,加强学生应对绑架、勒索、伤害等方面的能力。每所学校都要制订完善各类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预案,并按照预案进行演练,使学生掌握基本自救自护技能,养成良好安全行为习惯。

  各地方教育部门要申请专项经费或在公用经费中列支资金,为学校配备必要的保安人员。学校要加强门卫工作,加强学生上下学时校门口等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在明确学生到校时间的前提下,值班教师要及早到位,让学生随到随进。严格执行低年级学生上下学接送的交接制度,严格学生外出登记请销假制度,不得将晚离校的学生交给无关人员。农村寄宿制学校要加强夜间值班和巡逻。每所学校都要在学校门口和重点部位安装视频监控和入侵报警设施,防患于未然。

  《通知》还规定,各地方教育部门要在近期内集中开展一次中小学包括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安全工作的全面排查整治行动。重点检查学校是否与公安机关形成联防联控,学校安全工作责任是否落实,学校门卫制度是否健全,安全设施是否完善,安全教育是否有效开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