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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坚决制止收取借读费,接受学生财物学校3年内不能评先选优

      近日大连市教育局召开了全市教育系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规范办学行为工作会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教育系统落实八项规定、规范办学行为的具体意见,要求全市教师签署承诺书,接受全社会的举报监督。 

  大连市教育局强调要坚决制止收取借读费、服务费等违规收费和摊派收费行为,坚决查处教师有偿补课、收受礼金礼品等违背师德行为,要将规范办学行为与教师的绩效考核、评优、评先和干部的提拔使用结合起来,实行一票否决。对查实存在教师有偿补课、向学生家庭摊派和接受学生及家长财物的学校,3年内取消一切评先选优资格,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不得提拔使用,屡查屡犯的学校,对校长要进行组织处理。 

  大连市教育局要求全市教育系统领导干部要带头管好队伍、管好自己、管好家人。同时公开投诉举报热线和电子邮箱,受理群众举报。

      《中国教育报》2014年1月9日第2版